思籌知路主辦
「上車有望」Dream City實現大賽
參賽者須知
關於思籌知路:
匯聚社會正能量,打開商量的大門,建造網絡平台,從而希望為社會發展提供建設性意見,尋找新的出路,帶來可行的方案,推動香港社會向前發展。
參賽資格: 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居民
報名時,參賽者須填妥相關資料,並同意思籌知路收集其相關個人資料資料,作為思籌知路活動訊息發放、驗證身份及活動推廣之用。
參賽者須知
關於思籌知路:
匯聚社會正能量,打開商量的大門,建造網絡平台,從而希望為社會發展提供建設性意見,尋找新的出路,帶來可行的方案,推動香港社會向前發展。
參賽資格: 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居民
報名時,參賽者須填妥相關資料,並同意思籌知路收集其相關個人資料資料,作為思籌知路活動訊息發放、驗證身份及活動推廣之用。
營造創新氛圍,發掘優秀人才,為香港的城市建設注入新的靈感及思維。
參賽者須採用下列其中一個題目撰寫計劃書並製作一段短片:
參賽作品須為一段可供播放的影片,而影片的具體形式不限。
題目一設「思籌知路最高榮譽大獎」;題目一及題目二共設「最優秀作品獎」「最具創意獎」、「最佳製作獎」及「最受公眾歡迎獎」
報名及遞交參賽作品(截止日期:報名為2017年3月31日;遞交文件為2017年5月14日)
思籌知路將核實參賽者的報名資格,核對各項參賽報名資料是否齊全。 未能符合參賽資格者或報名資料不齊全者,將不能進入初賽評審階段。思籌知路有權就參賽者的資格作最終決定。
參賽者須遞交下列文件:
參賽者的概念須從未公開發布或參與任何比賽,沒有循任何其他途徑獲得資助,或者向任何機構申請撥款或獲得任何機構撥款。
初賽評審:思籌知路智賢團及規劃師、測量師等相關專業人士。
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 評分 | |
1 | 創新、獨特性及其貢獻價值 | 25 |
2 | 設計概念完整性 | 15 |
3 | 環保及可持續性 | 20 |
4 | 可行性評估 | 20 |
5 | 短片製作 | 10 |
6 | 網上投票率 (決賽適用) | 10 |
總計 | 100 |
初賽結果公佈時間為2017年6月2日。
入圍初賽及決賽的參賽團隊/參賽者將以電子郵件及網站公告等方式通知。
思籌知路對大賽的比賽和評審方式有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比賽和評審有關的爭議亦由思籌知路作最終定奪。
公眾參與:
思籌知路將於初賽結果公佈後上載初賽入圍的參賽影片至思籌知路Facebook專頁,由市民閱覽點讚,評選出「最受公眾歡迎獎」,點讚數量亦佔入圍決賽參賽團隊/參賽者10%的評分。
參賽團隊/參賽者如涉及不誠實行為,一經查證,將被扣分甚至取消參賽資格。有關不誠實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一人利用多個帳戶點讚、攻擊對手等違規行為。
網上投票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15日23時59分。
優勝獎勵及其他獎項請參閱「獎項」說明。
決賽評審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及網站公告通知。思籌知路有權發布各參加者或團隊的作品或短片作活動宣傳及推廣之用。
思籌知路對大賽的比賽和評審方式有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比賽和評審有關的爭議亦由思籌知路作最終定奪。
日期: 6月24日 (六)
時間: 另行通知
地點: 另行通知
入圍參賽者:六個參賽團隊/參賽者
評審: 六位 (三位來自專業界別,三位為智賢團成員)
規則說明:
決賽評分項目請參閱評選標準,總分為100分;其中10分為根據截止2017年6月15日的網上投票率評定,其餘90分由評審按上述評審標準評定。
所有通過初賽評審的參加者或團隊,於思籌知路Facebook獲點讚次數將記入決賽總分的10%,其餘90%由決賽評審團評分。
決賽當日,現場發佈者人數以報名之團隊成員數量為限,參賽團隊/參賽者必須全部到場參與,除非有特別原因否則該參賽團隊/參賽者的參賽資格會被取消。
各參賽團隊/參賽者於決賽當日須依據報到時間,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完成報到;對於未在指定時間前報到者,思籌知路有權取消該參賽團隊/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入圍決賽的參賽團隊/參賽者之決賽出場順序和時間,將由評審委員會抽籤決定。
簡報發表之時間控制亦將列入決賽評審團評分部分之評審依據。
決賽現場備有電腦(Window XP以上作業系統及Office2007以上)和投影機,所使用設備均由思籌知路提供。各參賽團隊可於綵排時間先行試用及調整各項發表設備。
比賽進行中,如發生任何技術性、非技術性問題,或因其他任何思籌知路無法掌控之問題,而導致影響比賽之正常進行,思籌知路有權結束、延後、調整比賽活動。
所有參賽團隊/參賽者須於參加比賽或其他相關活動過程時自行看管個人財物,如 參賽團隊/參賽者遺失財物,思籌知路概不負責。任何參賽團隊/參賽者於參加比賽或其他相關活動過程中,可能遇到之任何意外、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害,思籌知路概不負責。
若遇上任何影響決賽進行之突發情況,現場評審與工作人員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參賽團隊/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優勝獎勵及其他獎項請參閱「獎項」說明。參賽團隊/參賽者如獲得獎項,參賽者必須出席頒獎典禮,參賽團隊則必須派出最少一位成員代表出席領獎,否則思籌知路有權取消該參賽團隊/參賽者的參賽及獲獎資格。
決賽評審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及網站公告通知。
題目一:
思籌知路最高榮譽大獎*^(1名): 獎金 港幣40萬元
題目一及題目二:
最優秀作品獎 (1名):獎金及獎品價值共約港元3萬元
最具創意獎(1名):獎金及獎品價值共約港元8千元
最佳製作獎(1名):獎金及獎品價值共約港元8千元
最受歡迎獎(1名):獎金及獎品價值共約港元8千元
所有入圍決賽團隊,將獲思籌知路頒發優異證書及價值約港元2千的獎品。
*「思籌知路最高榮譽大獎」的獎金須全數用作繳付置業樓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獲評審推薦獲獎的參賽團隊/參賽者須同意並簽署思籌知路訂定的協議書,才會獲頒發獎金,如有關參賽團隊/參賽者拒絕簽署有關協議書,則被視為放棄有關獎金。獎金將根據該協議所載條款發放,參賽團隊/參賽者須嚴格遵守協議書所載的一切條款,否則思籌知路有權撒銷獎金,參賽團隊/參賽者亦不得異議。協議書條款包括但不限於: (i) 須於2020年12月31日前與賣家簽訂樓宇買賣協議書; (ii) 獎金將由思籌知路直接支付予有關賣家或其代表律師。
^ 若評審未能一致認可參選作品達至「思籌知路最高榮譽大獎」的水平,而獲至少一位評審的推薦,即可獲得港元十萬元獎金。
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報名
上傳與提交報名資料
報名表
身份證
將相關資料發送至:
Competition@hkseekroad.com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14日
上傳參賽作品
將MOV/MPEG4/WMV格式的短片,上傳至Google Drive並提供下載鏈接
提交一份以中文撰寫的計劃書(PDF格式)
將相關資料發送至:
Competition@hkseekroad.com
2017年6月2日
公佈初賽入圍名單
將影片上載至思籌知路Facebook,供公眾點讚
2017年6月9日
公佈決賽入圍名單
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15日下午11時59分止
公眾參與
網上投票佔決賽10%的評分
2017年6月24日
決賽
共6個參賽團隊/參賽者參與
日期 | 活動階段 | 重要事項 |
2017年3月1日 至 3月31日 | 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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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 至 2017年5月14日 | 上傳參賽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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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日 | 公佈初賽入圍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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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9日 | 公佈決賽入圍名單 | |
2017年6月3日 至 2017年6月15日下午11時59分止 | 公眾參與 |
|
2017年6月24日 | 決賽 |
|
參賽團隊/參賽者須同意思籌知路蒐集其電子郵件、電話、身份證影印本及其他必須的個人資料,作為比賽信息通知、驗證身分、比賽的宣傳和推廣及其他一切與比賽相關之合法用途。
思籌知路擁有隨時修正比賽規則之權利,並以最新公告為準。參賽團隊/參賽者視同接受思籌知路及比賽委員會所公告之比賽規則及各項公告、規劃與評審結果,思籌知路有權取消違規者的比賽或獲獎資格。
參賽團隊/參賽者必須保證其參賽作品(不論計劃書或短片)為其原創,並未曾作公開發表或未曾作為其他比賽參賽作品。思籌知路嚴禁盜用或使用他人作品參賽。參賽作品不可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或私隱權或其他合法權益;參賽作品不可有任何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或侮辱成份之內容。如參賽作品涉及抄襲、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或私隱權、誹謗或其他不合法或違法行為,所引起之一切法律責任,須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一概與思籌知路無關。思籌知路並將取消涉案參賽者之比賽資格、入圍證書及獲得獎項,並向有關參加者追究法律責任。
思籌知路不會為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引致的索償、要求及法律責任承擔任何責任。
參賽作品的內容不得有任何主張或暗示與思籌知路間有任何關聯、贊助或其他任何關係。
參賽團隊/參賽者須確保所提供與填報之各項資料屬實,如遇失實聲明或損害他人權益之情況,思籌知路有權取消其比賽或得獎資格,該團隊應自行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思籌知路有權刊登參賽團隊/參賽者的作品在思籌知路的官方網站或有關的宣傳活動廣告中。
參賽者就是次比賽所衍生的所有版權及知識產權,例如計劃書、簡報檔案、影片等形式的版權,為該參賽團隊/參賽者及其所有聯合製作者所擁有,惟參賽團隊/參賽者須向思籌知路及與比賽相關的評審、工作人員等無償授權使用有關知識產權作活動宣傳及推廣之用,就此授權行為,思籌知路無須向參賽者支付任何報酬。
對比賽有任何建議,或認為權益受損,敬請直接向思籌知路反映。
思籌知路保留修改比賽規則之權利,參賽者一旦報名參加比賽,即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接受比賽規則的約束。如有爭議,思籌知路保留比賽規則的解釋及變更權。
思籌知路對大賽的比賽和評審方式有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比賽和評審有關的爭議亦由思籌知路作最終定奪。
(排名不分先後)
電話:25732798